4月11日,備受關註的網絡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暉)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辦案民警統計,從2010年註冊微博開始,秦志暉造謠及傳謠共計約3000餘條信息。圖為8時05分,被告人秦志暉已提押至法院候審。圖片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視頻:網絡紅人“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案今開審  來源:北京高清
  中新網北京4月11日電 (記者 於立霄)備受關註的網絡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涉嫌誹謗、尋釁滋事一案11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對檢方的指控,秦志暉當庭表示,自願認罪,沒有意見。
  上午9時許,秦志暉由兩名法警押解進入法庭,他沒有穿囚犯,表情輕鬆步入法庭。此時坐在旁聽席上一名婦女掩面而泣。旁聽人員告訴記者,她是秦志暉的母親。現年30歲的秦志暉,被捕前曾任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社區部副總監。
  公訴機關指控,秦志暉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東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賬戶捏造損害楊瀾、張海迪、羅援等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秦志暉在法庭上稱,他發佈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入日本國籍的信息時,就是想跟風看熱鬧,為了讓更多網民看到。他承認自己捏造事實,發佈的信息沒有經過核實。
  秦志暉還使用“川中秦火火”新浪微博用戶名,稱楊瀾從股市騙錢詐捐。他當庭承認,該信息的真實性沒有經過確認。
  公訴機關還指控,2011年8月20日,秦志暉為了自我炒作、引起網絡輿論關註、提升個人知名度,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散佈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7·23”動車追尾事故後,秦志暉在網上散佈:“鐵道部決定賠償意大利旅客3000萬歐元”的謠言。秦志暉在法庭上說:“我看到微博上有這個內容,數額是2000萬歐元,當時有100多個轉發評論,我覺得3000萬歐元更順口,就把2000萬歐元改成了3000萬歐元。”
  據辦案警察統計,從2010年開始,秦志暉先後共註冊12個微博賬號,3年時間,在網絡上造謠、傳謠3000餘條信息。
  在作法庭陳述時秦志暉稱,他的行為確實誤導人們對公眾人物、政府機關的看法。“為了出名,我損害了楊瀾、張海迪等人的名譽和聲譽,給他人帶來嚴重後果,我表示歉意,在這裡說一聲對不起。”他說:“希望我的行為能警示他人,不要乾我這樣的蠢事。”
  今天的庭審進行了近5個小時,審判長宣佈,合議庭評議後將擇日宣判。(完)  (原標題:網絡推手尋釁滋事案在京開審 被告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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